索引号 | 20181019-151529-681 | 发布机构 | |
公开目录 | 污染防治 | 发布日期 | 2015-07-07 |
成文日期 | 2015-07-0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龙凤瓷业有限公司环保项目二次整改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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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龙凤瓷业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罗西街道西磊石村西则,占地45亩,2005年3月建成投产,主要从事地板砖生产。根据《环境保护法》、《临沂市环保局:关于做好重点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和停产治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DB3712373-2013)《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12376-2016)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并进行了一系列的设备升级改造,取得效果显著。经检测机构现场检测,脱硫、脱硝效果非常好,完全能够达标排放,只有对粉尘排放进行检测时数值超出30mg/m3 的排放标准。 本着对环保工作认真负责,不计成本也要把环保工作做好的态度,公司决定暂停生产进行除尘设备二次升级改造。公司领导经多方考察和论证,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原有除尘设备的基础上再投资34万元新上一套布袋除尘设备。新设备建成后,干燥塔除尘将达到: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清水洗涤湿式除尘+清水洗涤湿式除尘的四级除尘。四套设备同时运行使粉尘排放浓度远远小30mg/m3的排放标准。 在企业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整改方案的实施对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具有较大意义。以上整改措施,一经制定立即行动,并长期不懈地坚持,绝不间断。 请领导监督。 临沂龙凤瓷业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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