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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sj/2019-000005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园区建设局
公开目录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发布日期 2019-06-26
成文日期 2019-06-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2019年夏季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报
关于2019年夏季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的通报

龙湖城区办事处建设办、马厂湖镇建设办、罗西街道建设办,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2019年4月25日,河北省衡水市发生一起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造成11人死亡,2人重伤,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我局于2019年5月9日至6月4日,聘请天元安装、瀚博检测、誉和设备、安邦检测等4家公司对我区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分资料检查和起重机械实体检查两部分,共检查全区正在使用的168台起重机械设备,其中塔吊96台,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72台。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共责令停止使用14台设备,包括11台塔吊,3台升降机;限期拆除4台设备,包括1台塔吊,3台升降机(注:现已全部拆除完毕)。本次检查未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情况,较2018年冬季专项检查有较大的改善。

二、存在问题

(1)总包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管理重视不足。未结合场地大小、工作频繁程度、额定起重量等因素选择相应工作级别的塔式起重机,部分项目塔吊仍存在“打架”情况,部分高层项目仍使用起重量较小设备,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南湖尚城、金麟嘉园)。

(2)使用单位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使用重视不足。部分项目物料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已过报废期仍在使用(前崔庄、家和名居);部分项目塔机安装完成后,未经检测合格擅自进行使用(金麟嘉园、鲁邦华府)。

(3)现场使用方面。部分起重机械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有不同程度的缺失或调动;部分未使用原厂附着件,租赁单位私自焊接情况严重,且焊接质量较差;标准节使用混乱,部分标准节锈蚀严重,外观喷涂颜色不一,观感较差;司机室无力矩曲线图,无灭火器;部分塔吊、升降机钢丝绳起刺、断丝,钢丝绳排列不整齐;部分塔吊基础堆积较多杂物,无围栏,无排水措施;大多数起重机械存在不同程度的螺栓松动、锈蚀现象;螺母安装外露丝扣不满足至少3丝要求,存在使用单螺母情形;未进行金属接地和电气化接地。

(4)内页资料方面。塔吊顶升、附着资料不完整,顶升、附着后未进行联合验收;现场塔机司机出现变更时,内页资料未及时更改。

(5)维保方面。部分使用单位未配备专门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租赁单位对出租设备未按时进行维保,定检和维保记录缺失、流于形式,记录不完善或无责任主体签字盖章,未将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如实反映。

三、处理情况

(1)现场封停

针对现场检查出的问题严重程度,局质安监站对掌舵·观澜府立业项目部、翡翠湖福建闽盛项目部、前崔庄旧村改造山东志华项目、翡翠传奇临沂东旭项目、永富·御景城项目、金麟嘉园项目等14台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现场封停,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并经验收后方可进行使用。

(2)责令拆除

针对现场检查出的前崔庄项目施工防坠器已过报废期、永富御景城塔吊主肢开焊严重、鑫湖·家和名居项目物料提升机已过报废期、翡翠传奇东旭项目物料提升机已过报废期、掌舵·观澜府立业项目附着焊接差等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存在问题的塔吊、物料提升机进行拆除,对防坠安全器进行更换,对塔吊附着进行拆除更换。

四、下一步重点

(1)加强塔吊升降节、附着阶段管理。针对此次检查发现的塔吊升降节、附墙焊接质量差等情况,下一步将重点对塔吊升降节、附着作业单位及人员持证上岗,附墙件质量、焊接情况,与主体结构连接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2)规范起重机械设备选型,推广使用额定起重力矩“大”的设备。当前广泛使用的QTZ40塔吊,制造年限多为2010-2012年,已接近报废期,且运行至今已造成包括标准节在内的绝大多数金属构件出现了金属疲劳。下一步,将规范各施工单位起重机械设备选型,推广使用QTZ63及以上设备,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3)规范塔吊标准节,附着装置使用。当前,部分施工单位现场塔吊标准节存在一定的锈蚀以及颜色不一、标准节螺栓长期未上油保养已锈蚀情况、租赁单位提供的附着装置存在焊接质量较差情形。下一步,将规范标准节、附着装置使用,在塔机安装、顶升时,必须对标准节进行打磨并统一着色;标准节安装时,必须一节节进行安装;推广使用防松螺母。

附:高新区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问题汇总表

高新区建设局质安监站

2019年6月21日

 
附件【起重机械检查问题汇总(2019二季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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