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xfdd/2026-000000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消防大队 |
| 公开目录 | 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6-02-02 |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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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特制定2026年度抽查计划并公示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半年补充:6月、12月分别梳理上半年、下半年未覆盖的人员密集型火灾高危单位,制定专项抽查计划补齐覆盖缺口。 二、抽查范围与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三、抽查内容 (一)通用检查事项 1.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与落实情况; 2.消防设施、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与完好有效性; 3.电器线路、燃气管路定期检测与规范敷设情况;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规范; 5.防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及消防演练开展情况; 6.生产、经营与居住场所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7.消防产品质量(灭火器、消火栓、防火门等常用消防产品); 8.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资质与服务质量; 9.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合规性、外墙门窗逃生障碍物设置情况。 (二)重点单位额外检查事项 1.消防安全管理人确定及履职情况; 2.每日防火巡查记录与消防档案建立情况;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划定与管理情况; 4.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四、抽查比例与频次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度抽查覆盖率100%,每年至少抽查1次;其中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不含复查);属于火灾高危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至少每半年检查1次,其他火灾高危单位每年至少检查1次。(特殊情况除外)。 2.一般单位:抽查频次根据检查对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风险、消防安全信用等因素浮动调整,原则上对同一检查对象一年(自然年)不超过两次(不含监督复查),抽查实际间隔至少六个月。 3.“九小场所”:年度抽查比例不低于当月抽查总数的20%,按地域分布均衡抽取。 4.消防产品使用单位:年度抽查不超过1次(火灾高危单位除外)。 五、抽查方式 1.随机抽取:通过消防监督管理系统,随机确定检查对象、随机选派2名及以上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需持证上岗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 2.检查实施:提前1至3日通知被检查单位准备消防档案等材料,现场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设施测试等方式开展检查。 六、公示渠道与时限 1.抽查计划:每月月底通过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官网,公开次月抽查计划及抽查对象名录。 2.抽查结果:每月月底检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渠道公开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整改中)。 七、工作要求 1.动态更新“一单两库”(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确保信息准确全覆盖。 2.严格执行检查时限与流程,不得指定或推销消防产品、介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3.被检查单位对执法人员违规行为可通过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电话举报(电话:0539-848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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