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02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办发 | 发布日期 | 2018-10-31 |
成文日期 | 2018-10-3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办发〔2018〕13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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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高新区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临沂高新区家具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临沂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确保我区家具行业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改目标 完善相关手续,健全治理设施,关停取缔“散乱污”企业。 二、整改原则 (一)分类处置。全区家具行业按照“三个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处置,即“规范整治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关停取缔一批”。 (二)严格准入。提高家具项目审批门槛,提升产品质量档次,实现由量的增长向质的提升转变,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严格控制已建家具行业规模和产品质量,新建家具行业一概不予受理。 三、整改要求 (一)取得环评批复的家具行业,已经完成验收的,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确保配套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按照现有环保标准和要求达标排放;未通过环保验收的,严格按照现有环保标准和要求,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在确保正常运行后方可组织生产,并在组织生产的3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由企业自行组织完成验收,报环保部门备案。 (二)未取得环评批复的家具行业,一律先行停电停产,再行分类施策。 1、对符合环评审批要求、土地性质是建设用地的,进行规范整治提升并依法予以处罚,取得环评批复后方可组织生产。可以补办环评手续的,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版限期于12月31日前报送区环保分局。逾期未报送的,责令限期搬迁。 2、对不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或者环保治理无望的,按照“两断三清”的原则,坚决关停取缔。 (三)已关停取缔和转产的企业,各镇街道、部门要持续巩固治理成果,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严禁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明确责任。各有关镇街、龙湖城区办事处(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家具行业整治工作负总责,全面摸清底数,分类处置,倒排工期,加快推进。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加强督导,合力攻坚,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整治任务。 (二)精准治理,严格执法。各镇街、部门要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依法关停取缔的,要求企业限期自行拆除设施、清除原料,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依法采取“两断三清”等措施;对阻挠、抗拒执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建立台账,完善档案。各镇街、部门要围绕家具行业整治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有关资料的建档工作,实现“一企一档”,重点包括取缔清单、取缔方案、取缔工作证明材料。 (四)加强督导,严格问责。区管委会成立家具行业督导检查组,对整治取缔工作开展督察,确保于12月31日前完成整治取缔工作。对摸底不彻底,存在瞒报、漏报的,在整治过程中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或者成效不明显的,进行严肃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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