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xjd/2021-000004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罗西街道 |
公开目录 | 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1-02-22 |
成文日期 | 2021-02-2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工作区、村居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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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月份街道安排烟花爆竹禁限管控工作以来,各职能科室、工作区、村居明确责任分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通过2月19日、20日城管科落实巡查工作发现,部分村居,尤其是高速公路以东区域,仍有不同程度存在燃放现象,现将巡查发现情况通报如下: 一、禁放管控开展情况 本次巡查时间为2月19日、20日,为全域禁放时段;高速公路以东为重点巡查区域,突出主要干道沿街店铺、村内道路大街;主要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落叶、生活垃圾。 通过巡查,共发现89处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现象。具体情况如下: 按工作区排序,黄埝工作区27处、岑石工作区19处、朱隆工作区18处、官庄工作区10处、石埠工作区7处、磊石工作区5处、涧头工作区3处。 按村居排序,大白衣庄、满沟屯、前黄埝各9处,孙岑石7处,后黄埝、郭岑石各6处 ,西朱隆、李小庄5处,东石埠、张岑石各4处,涧花埠、东朱隆、中石埠、东朱隆、庙山、西陆庄各3处,前崔庄、蜈蚣三忌各2处,苑庄、土山洼、高庄各1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区、村居在抓烟花爆竹禁限管控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认为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未认识到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是工作措施不到位。宣传的力度不够,且形式单一。部分村居只是利用村内广播早晚播放《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音频,张贴街道、派出所发放的《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未形成大的、全面的宣传氛围,禁放区域的部分群众认为,除夕、初一、正月十五可以放;人员巡查管控的力度不够。未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党员志愿者等人员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落实举报,公安打击的力度不够。罗西2个派出所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6起,线索来源为派出所巡查发现和街道城管科巡查举报,无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三是重点时段、点位的重视不到位。初六、初八、初九等时间段,沿街店铺、企业陆续开工、开业,工作区、村居未组织人员,未分工包片落实巡查、劝阻燃放等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元宵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请各工作区、村居严格落实《罗西街道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实施方案》,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强化巡查力量,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点区域做到零燃放,从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气污染。 一是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各工作区、村居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禁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要发挥村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村支部书记要利用早晚时间在村广播喇叭进行禁放宣传;每天早晚不少2次,每次不少20分钟,利用广播喇叭宣传《通告》音频;村内各种微信工作群要大量转发违规燃放案例、《临沂高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工作方案》《临沂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和《节日期间拒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二是继续压紧压实责任。村(居)委会要盯紧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饭店、商场市场、居民楼院、小区物业,明确禁限放职责要求;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限放职责,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限放工作落到实处。 罗西街道办事处 2021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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