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chz/2021-000010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马厂湖镇 |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2-18 |
| 成文日期 | 2021-02-1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马政发〔2021〕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马厂湖镇关于印发《全镇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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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各有关科室、部门: 现将《全镇开展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马厂湖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
全镇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批示要求,切实汲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加强全镇危险废物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全市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市生态环境局《全市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为遵循,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依法治理,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全面开展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原则,建立源头控制、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镇危险废物的利用处置能力和实际需求相平衡,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在危险废物、污水贮存和处置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排查重点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1、开展以危险废物为重点的工业固体废物排查。在2020年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以危险废物为重点,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填埋等违法行为。 2、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过程中,规范设置台账、标识、规章制度等,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标准进行鉴别,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 3、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4、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填埋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联勤联动机制,查办一批非法排放、倾倒、处置案件,有效整治和改善涉危险废物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环境污染问题。重点打击:(1)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2)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明知他人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向其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3)危险废物收集、运输、经营企业明知无资质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收集、贮存、运输、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4)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或者利用河道、沟渠、坑塘等输送、储存危险废物的。 (二)开展污水贮存、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对轻工、纺织行业等重点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的安全现状,重点排查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其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加强工业集聚区,相关园区应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确保稳定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逐步完善园区水环境管理,实现“一园一档”。 四、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自2021年2月-2021年12月1日。 (一)动员部署(2021年2月10日前)。 各村居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广泛进行宣传,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确保本次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深入排查(2021年2月-2021年6月底前)。 各村居要认真组织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敏感区域,排查掌握危险废物基本情况,建立排查问题隐患清单,逐一登记上报。 (三)集中整治(2021年7月-2021年11月底前)。 各村居、各有关科室、部门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边查边改、立查立改、谁产生、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主体单位逐项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情况复杂、整治工程量较大的,2021 年11月底前难以解决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企业或园区采取必要防范措施降低环境风险,制定确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相关企业或者园区按照整改方案时序推进落实;无法找到责任单位的,由属地政府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限按时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环保科、应急管理科、派出所等科室、部门有关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督导调度、监督检查,保障行动有效开展。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村居、各有关科室、部门要强化协调联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开展,对发现的隐患清单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扎实到位,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开展抽查,对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每周二中午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附件2、附件3、附件4) 2021年11月30日前,将本村居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报告(包括排查基本情况、问题清单、整改要求及时限等)报送至马厂湖镇环保科。 附件:1.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排查统计情况 3.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问题隐患清单 4.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单位明细表
附件1 危险废物领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春启 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室主任 副组长:杨德帅 财经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邢建胜 派出所副所长 任晓飞 环保科科长 朱景涛 应急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左 乾 环保科副科长 李大鹏 环保科工作人员 杜志文 环保科工作人员 张 群 应急管理科工作人员 危险废物领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环保科,由任晓飞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395255312。
附件2 危险废物领域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问题隐患排查统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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