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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chz/2020-0000060 发布机构 高新区马厂湖镇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9-01-18
成文日期 2019-01-1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马厂湖镇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马厂湖镇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加快学前教育发展,贯彻落实《山东省学前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27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山东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鲁政办字〔2018〕174号)、《临沂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18〕208号)、《高新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全镇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对全镇所有未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清理整顿。敦促无证幼儿园通过整改取得合法办园资格。

2对拒绝整改或通过整改仍无法取得合法办园资格的幼儿园予以取缔。

3建立健全无证幼儿园动态监控和查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全镇幼儿园办园行为和管理秩序,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镇学前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主要措施

(一)范围:全镇所有未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无证幼儿园。

(二)主要措施:

1镇政府、中心幼儿园联合村委、社区对无证幼儿园进一步考察,协调整顿,尽快满足当地幼儿入园需求。

2按照“一园一案”的原则,妥善做好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取缔过程中,由镇联合执法组牵头,根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教育部门、村委、社区要做好依法取缔行动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公示公告,妥善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及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防止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再次开班招生。公安部门要做好无证幼儿园取缔过程中的秩序维护,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妥善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确保联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3对办园条件不达标、安保设施不到位、保教质量差,但是还具备整改条件的幼儿园,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做好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的审批核发。

4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家庭作坊式无证非法幼儿园;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重安全、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镇联合执法组将会同所辖片区、村委、社区协力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并妥善安置在园幼儿到就近公办幼儿园及已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就读。

5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核查告知阶段(2018年12月15日前)

镇政府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核查和分类处理,确定拟准入、整改和取缔对象名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进度表。根据核查和分类结果,下达非法办学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分类整治阶段(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底)

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要给予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

2019年1月底前,镇政府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安全卫生隐患、不愿接受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

2019年2月底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要根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根据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整改到位。中心园要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指导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完成升级达标。中心园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幼儿园的检查指导,督促无证幼儿园落实安保措施,完善安保、消防设施设备,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住建部门对疑似危房的园舍房屋要及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安全。卫生计生部门要从卫生保健、卫生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食品安全方面配合清理整顿。

2019年3月,镇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住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审批核发办学许可证;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继续办园的,按照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同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无证幼儿园动态监控制度,每年定期向镇政府上报相关信息,并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防止出现新的无证幼儿园,巩固和保持清理整治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马厂湖镇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社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村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

(二)形成长效机制。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有办园意向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镇、村、社区及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对无法按照标准筹建的要及时制止。对在治理工作中思想不重视、组织不得力、保障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园重大恶性事故的,镇政府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及报送。2019年5月中旬,完成全镇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任务,并把清理整顿工作情况总结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至区教体局。

    

                           马厂湖镇人民

                           2019年1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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