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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22-000006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临高管办发 发布日期 2022-05-26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高管办发〔2022〕4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印发《2022年度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2年度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2022年度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4日

2022年度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

工 作 方 案

为推动全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向纵深发展,深化评价结果运用,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整治提升低效税收企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深化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加快淘汰落后动能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字〔2021〕134号)、市亩产办《关于印发〈2022年度临沂市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临亩产办字〔2022〕2号),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亩均论英雄”导向,以亩均税收万元以下企业为重点,结合企业资源禀赋,进行分类施策,综合利用市场、行政等有效手段,进一步提升低效企业亩产效益水平,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快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推进全区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基本原则

1.管委会主导,各方参与。建立管委会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工作格局,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积极性,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有序推进。

2.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公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注重制度规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合法合规,政策落实精准高效。

3.坚持“一企一策”,因企施策。根据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和企业实际,按照“关闭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带动发展一批”的原则,“一企一策”制定分类整治措施,确保整治提升取得实效。

(三)总体任务

实施低效企业动态管理,实现激励与约束并举,强化政策倒逼,推动落后动能依法出清,亩均税收低效企业得到有效整治,闲置低效土地利用效率有效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得到显著提升。在高质量完成2022年度亩产效益评价工作的基础上,用足用好亩产效益评价结果,分批次开展重点低效企业整治提升行动,力争到2022年底,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清40%、规模以下工业低效用地占比下降至30%。

二、整治标准

(一)认定标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低效企业:

1.在亩产效益评价中,亩均税收低于3万元/亩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在亩产效益评价中,亩均税收低于1万元/亩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

3.在亩产效益评价中,综合评价为D类的企业。

处在建设期、过渡期的企业及公益类企业,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其他经研究予以保护的企业不纳入低效企业(注:亩产效益评价中用地面积是指企业实际占用土地面积,包括企业通过政府供应、土地二级市场获得使用权的土地,通过租赁方式实际占用的土地,以及其他实际占用的土地等。企业经批准的项目新增土地面积在2年建设期、1年过渡期内可不计入用地面积。)。

(二)销号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经镇街验收、经济发展办公室确认后,移出低效企业名单予以销号:

1.规上工业企业年度亩均税收达到3万元以上;规下工业企业年度亩均税收达到1万元以上、或者升为规上企业。

2.企业实施工业技改项目,实际亩均技改投入不低于5万元且实际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以列入统计投资项目库为准)。

3.企业或用地被政府收储。

4.企业被兼并、关停淘汰、破产清算或企业厂房处于拍卖程序等。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排查梳理。各镇街要对辖区内企业进行集中排查,全面梳理确定整治提升的规上低效企业和规下低效企业名单。全面了解企业基本情况,逐企检查是否存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不达标等问题,调查了解企业是否存在需政府帮助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摸清底子、应纳尽纳,建立“一企一档”,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制定分批提升计划,逐步清出低效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二)精准帮扶一批。梳理一批成长潜力大、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暂时存在困难的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帮扶活动,收集梳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构建问题会商解决机制,逐一制订解决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分级分类抓好企业发展难题破解。同时开展“送政策”活动,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技术改造、上云用云等手段,实现良性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园区建设办公室、科技创新办公室、财政金融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镇街、各产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三)税务辅导一批。将生产经营正常但存在较高纳税遵从风险的企业列为税收重点辅导对象,加强税法宣传和辅导,实行按需开展涉税风险预警提醒等柔性税收管理,依法依规引导企业对涉税风险进行自我评价,鼓励自查自纠、自我修正,促进依法诚信纳税。经税务宣传辅导和风险提醒后,仍拒不改正的高风险纳税人,由税务部门依法立案检查。(责任单位:税务局、各镇街)

(四)依法处置一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企业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等问题排查,推进监管整治常态化,严格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零容忍”,坚决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违法问题的“散乱污”企业,依法处置;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停产治理。(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

(五)盘活改造一批。制定低效企业、低效用地再开发计划,优化工业用地土地储备机制,采取协商收回、鼓励流转、协议置换、收购储备等方式,盘活一批低效土地,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探索带建筑储备、以楼换地、以股换地等政策创新,优化存量土地收购政策。(责任单位: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法院、各镇街)

(六)规模提升一批。按照“引导储备一批、培育发展一批、推进升规一批”的工作要求,对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培育提升企业规模,推进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强化小微企业培育辅导,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孵化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入园集聚发展,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提供良好发展空间,促进小微企业健康成长。(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镇街、各产业园管理服务办公室)

四、工作流程

(一)规范程序,合理认定。

1.提前告知。在排查过程中,先由各镇街向低效企业负责人下达《低效企业告知书》,使其知晓有关事项。

2.正式认定。企业负责人在接到《低效企业告知通知书》后,如未在规定期限内(15天内)提出陈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虽提出陈述但经调查后仍确定为低效企业的,各镇街再向企业负责人下达《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正式认定为低效企业。

3.媒体公示。领导小组将低效企业相关认定情况通过门户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拟订方案,分类处置。

1.拟订处置方案。《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下达后,由各镇街会同相关部门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处置方法,共同拟订低效企业处置方案,处置方案应包含:整治提升方法、工作开展计划、具体责任人员、整治完成时限等,并由领导小组对处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审定并施行。

2.加强检查落实。各镇街每月对低效企业处置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指导和服务,跟进低效企业退出后土地利用状况;领导小组要对处置方案的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定期通报处置进度。

3.完善处置记录。整治提升完毕后,由低效企业提出申请,经各镇街初步验收后,报送领导小组认定。各镇街加强低效企业管理台账工作,及时归档,做到处置一宗、核销一宗。

4.销号档案标准。销号档案应包括:高新区低效企业基本情况表、低效企业告知书、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企业整治提升方案、符合的销号标准及相关证明材料。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职能范围内的执法检查以及相关政策的制订实施。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掌握整治行动推进情况,形成工作合力,保障整治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强化政策研究。要进一步完善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推进资源向高产出企业倾斜,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上级出台的有关亩产效益评价结果运用的政策措施,结合高新区实际,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形成政策合力,倒逼企业转型提质。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政策解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发现和总结行动中好的做法,加大亩均低效企业整治行动宣传力度,全力营造良好的整治行动氛围。

附件:1.临沂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高新区低效企业基本情况表

3.低效企业告知书(模板)

4.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模板)

附件1

临沂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 长:王家兴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马腾飞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季兰龙 经济发展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胡德礼 科技创新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石瑞峰 财政金融办公室主任

许鹤腾 园区建设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主学团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成玉 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文超 土地资源综合利用办公室主任

吴兰广 片区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

(主持安全生产监管办公室工作)

杨传雷 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罗文选 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于德江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党组书记

王少华 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彦广 龙湖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

葛忠雪 金山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

徐 芳 启阳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

刘志亮 马厂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闫晓明 罗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季兰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全区低效企业整治工作。

附件2

高新区低效企业基本情况表

镇街: 填表人: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 址


联系电话


企业基本情况

职工人数


上一年销售收入

万元


上一年工业产值

万元


上一年利润总额

万元


上一年实缴税金

万元


资源占用情况

土地总面积


其中:土地出让面积


贡献情况

亩产税收

上一年

万元


单位能耗税收

上一年


镇街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3

低效企业告知书(模板)

贵公司 年税收实际贡献 万元,实际用地面积 亩,亩均税收为 万元/亩,亩均税收低于 万元/亩,或综合评价为D类企业,根据《2022年度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方案》,你单位属于低效工业企业,特此告知!如有异议,请在15天内提出陈述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将被正式认定为低效企业。

单位:

日期:

企业签收(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低效企业认定通知书(模板)

贵公司在收到《低效企业告知书》后,15天内未提出异议或经调查提交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根据《2022年度高新区低效企业整治提升方案》,现认定你单位属于低效工业企业,特此通知。请配合所属镇街于接到认定通知书后15日内,研究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并在一年内完成整治提升。

单位:

日期:

企业签收(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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