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1-000008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1-06-23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办发〔2021〕2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区镇同权改革下放一批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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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增强镇街服务企业和群众能力。根据高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实施“区镇同权”改革,按照“能放尽放、权责一致、重心下移、就近办理”的原则,向各镇街全面放权,明确镇街与区级同权的政务服务事项242项,努力构建区镇一体化、扁平化的审批体制。 一、下放方式 根据政务服务事项不同性质,严格贯彻依法依规的要求,综合运用直接下放、服务窗口前移等放权方式,确保事项“放得下”“放得稳”。对法律法规没有限制、可以直接下放的41项政务服务事项,直接下放到镇街实施;采取服务窗口前移的方式,对201项进驻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由镇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二、强化监管 对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完善审批标准,探索建立随机抽查监管、责任追究等制度,防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政务服务提速增效改革举措,确保下放后事项所需办理环节“只减不增”、所需办理时限“只减不增”、所需申请材料“只减不增”。要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构建“宽进严管”的行政管理格局,真正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三、做好衔接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政务服务薄弱环节,通过专题培训、现场指导、案例示范、网上咨询等方式,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一并下放到镇街执行;要运用“好差评”等方式,督促推动镇街实施好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区直部门、单位要主动靠上指导、“包教包会”,切实有效强化镇街承接能力。各镇街要主动对接、搞好衔接,着力加强承接能力建设,健全集中统一的窗口办事制度,调整充实审批力量,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落实审批责任,切实把好审批关。 实施“区镇同权”改革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和上下对接,切实保障下放事项落到实处,真正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附件:1、直接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41项) 2、服务窗口前移的政务服务事项(201项)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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