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1-000008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1-07-10 |
成文日期 | 2021-07-1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办发〔2021〕3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成立高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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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工作要求,管委会决定成立高新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标准;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级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各级和各有关单位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镇街或部门(单位)强化督办问责;总结、交流、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佗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崔荣军 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赵国亮 工会主席 尤伟生 四级调研员 聂振兴 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涂佃伟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党工委全面深化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刘元存 党工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尤修杰 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 周安邦 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共青团临沂高新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栾建慧 财政金融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 莉 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于伟林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 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伟之 教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郭向军 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 邱付华 民卫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杨传雷 法院副院长 陈玉伟 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登峰 公安局分局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聂振兴兼任;副主任由党工委宣传统战部、党工委政法委员会、区群团工作办公室、区财政金融办公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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