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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21-000005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临高管办发 发布日期 2021-07-14
成文日期 2021-07-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高管办发〔2021〕35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权利,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临教基字〔2021〕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升教育的公平度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及要求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按照“市区一体、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管委会负责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并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镇、街政府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辖区内招生政策的具体实施,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规范有序入学,并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村(社)居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依规入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的要求,根据高新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确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服务学区范围,制定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按照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居住证地址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信息采集,报名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需登陆“2021年临沂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予以注册入学报名信息。区教育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学校将及时通过媒体、网站、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和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力求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保障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权益。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针对残疾儿童少年的类别和程度,按照“一人一案”的安置原则,保障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协同扶贫部门,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少年儿童因贫失学;认真做好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防止学生辍学。

(五)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权益。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省卫生健康委备案认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其义务教育入学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技能人才子女,依据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六)规范转学相关工作。依据《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寒假、暑假开学前两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拟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转入学校集中向区教育办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后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办审核转入学生名单→根据学位数积分依次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镇街中心小学在辖区内有空余的村居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积分办法说明:①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实时入住时间计算。②近一年内的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近一年内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包括零申报,下同)月数之和积分。③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实时入住时间、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截至2021年7月。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阶段入学工作

1.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2)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登陆临沂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入“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比对审核报名信息、入户考察核实→片区学校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以下五个批次依次录取。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适龄儿童户籍登记时间、私有产权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满额为止。

①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⑤非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年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入学条件:①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高新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

2)所需信息:①身份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家庭户口簿信息),高新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②从业信息:在高新区务工者,需有我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在高新区经商者,需在我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1年7月2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积分。

3)工作流程:登陆临沂高新区管委会网站→进入“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陆→入学信息填报→学校审核、预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积分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积分办法说明:①在高新区务工人员,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社保连续缴纳月数之和积分;在高新区经商者,以有效期内居住证连续持有月数与纳税申报月数之和积分。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计算近一年内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连续持有时间、社会保险的连续缴纳时间或纳税申报的时间。

(二)初中阶段入学工作

1.具有高新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各公办小学依据学籍,参考学生居住地,对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区教育办组织复查审核,全部直升到相应初中学校就读。因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变更,申请到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的,按规定时间登陆“初中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

2.有高新区户籍及自购房产的区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按规定时间登陆“初中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报名。同等情况遇有学位不足时,以学生户籍登记时间、自有住宅购买时间长短为依据,依次录取,录取满额为止。其工作流程与小学招生工作中“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的工作流程相同。

3.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入学部分第2部分要求。

2)工作流程:初中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育工作办公室。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管委会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日常工作。教育、宣传、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税务、行政审批、科技创新及司法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租赁登记、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将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各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招生入学工作。

(二)统筹资源配置。各学校要根据本区域适龄儿童数量,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学校班级规模,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

(三)规范招生秩序。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校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全面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特长生招生。要继续坚持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并加强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要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施阳光招生。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招生秩序,优化招生环境,积极推进阳光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遵守招生日程安排和工作纪律,通过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现场认定等方式,严格审核每一名学生的入学资格,“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坚决杜绝说情请托、打招呼,坚决杜绝关系生、条子生、借读生等招生乱象,保障教育公平。区里将建立监护人诚信承诺制度,对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者,一律取消其公办学校录取资格,并视情节报有关单位追究当事人的法律及行政责任。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遇有学区学位不足,需要跨学区分流调剂等特殊情况,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任何学区、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五)做好宣传引导。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平台等新媒体作用,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对常住人口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区情况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各招生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采取各种形式,做好今年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使之家喻户晓。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问题,要认真解释,以取得各方面的理解支持。要加强学校发展与改革工作宣传,让社会和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状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避免盲目跟风择校。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并及时处理来电来信。区里将建立违规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理。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将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管理,适时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招生办公室设在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科教路与湖北路交汇处),于2021年7月15日开始组织招生工作。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3105393。

附件:1、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2、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3、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范围和

招生热线

4、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时间表

附件1

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崔荣军 党工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常务副组长:徐景品 四级调研员

副 组 长:赵景贵 罗西街道党工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马腾飞 马厂湖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董西尚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

教育工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周宝强 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

唐桂忠 党工委宣传统战部副部长

刘 玮 财政金融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

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姜昊成 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于伟林 党工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

人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伟之 教育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 雷 公安分局治安巡防大队副大队长、

二级警长

吕京城 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永杰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王宗超 马厂湖镇党委政法委委员、人武部长

郑国彬 罗西街道副科级干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工作办公室,董西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王伟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附件2

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党工委政法委员会:负责招生所涉信访工作的接待和处理。

党工委宣传统战部:负责招生工作中的媒体宣传,密切关注舆情动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财政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新增班级配套设施,保障秋季正常开学。

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外来经商人员营业执照的规范管理,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规范管理、出具缴费证明,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教育工作办公室: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相关招生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开展招生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提供学生及其家庭真实户籍信息,为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查处有关伪造虚假户籍的违规行为,维护招生工作治安秩序。

税务局:负责外来经商人员的纳税管理,出具完税证明,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查处有关伪造虚假房权证及不动产证的违规行为,并对有关信息进行核查。

各镇街:负责督促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附件3

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划片范围和

招 生 热 线

学段

学校

划片范围

招生热线



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

火炬路(老206国道)以西、龙湖以东社区及商住小区含湖北路以南俄黄东路以东)

2657070


临沂龙腾小学

火炬路(老206国道)以东、湖北路以北,科技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双月湖路以北社区及商住小区

2055916


*临沂龙湖小学

火炬路(老206国道)以东、湖北路以南,科技大道以西;科技大道以东,双月湖路以南社区、商住小区,汇铭春城里

2055916


临沂双月湖小学

郭岑石、张岑石、孙岑石、东石卜、中石卜、蜈蚣三忌及片内商住小区

8985167


临沂黄堰小学

前黄堰、后黄堰、庙山

7979887


临沂新胜小学

贾庄、西石卜、涧沟崖、张庄、李庄、西磊石、东磊石、坞南庄

15863969835


临沂杭头小学

东墩、西墩、杭头、道沟及片内商住小区

13573914738


临沂银城小学

古城、房村、大姜村、小姜村、城前、马宅子、前店子及片内商住小区

13563929733


临沂马厂湖小学

南桥、北桥、中桥、西桥、马厂湖、无梁殿、

凤凰庄、黄金港、九庄、大山前及片内商住小区

19153957785


临沂武德小学

武德、山北头、前桃园、后桃园及片内商住小区

15863875203


临沂皇庄小学

东迭庄、西迭庄、寿益庄、皇庄、芦家湖

13854927383


临沂罗西小学

西朱隆、苑庄、涧花卜、高庄、满沟屯、陆庄及片内商住小区

7958595


临沂涧头小学

涧头、土山洼

7105779


临沂官庄小学

官庄、南白埠、北白埠、毕庄

13325081100


临沂第二十八中学

原城区及杭头小学片区小学毕业生

7952885


临沂第二十九中学

原罗西街道辖区小学毕业生

8511556


临沂第三十中学

马厂湖镇辖区小学毕业生

8521936


*注:因临沂龙湖小学正在建设中,该校教学点临时设在高新区高级中学内。待临沂龙湖小学建好后,再搬到该校。

附件4

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工作日程安排表

实施步骤

日程

安排

工作任务

备注

宣传准备

7月初

至7月中旬

1.研制、公布《临沂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区域划片及入学服务平台优化;

3.组织社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招生政策宣传。

4.招生平台开发公测,家长提前熟悉报名流程。

招生

准备

信息采集

7月16日8:00至24日20:00

1.开放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系统;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包括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登陆平台注册填报入学信息,并申报志愿学校。

入学申报

常住人口子女招生

7月25日

至8月5日

1.汇总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信息;

2.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学信息予以比对审核,建设区级义务教育阶段生源信息资源库;

3.招生学校审核相关信息,需实地考察的,予以入户走访核实。

数据联网比对核查

8月6日

至8日

1.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2.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3.区教育工作办公室统筹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学位情况。

学校录取常住人口

随迁子女招生

8月9日8:00

至10日20:00

1.小学、初中相关学校网上公布空余学位;

2.申报小学、初中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平台选择志愿学校;

3.招生学校对报名的随迁子女予以积分排序,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可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一次申报

8月11日

至12日

1.招生学校按积分录取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提示未录取随迁子女监护人关注二次报名及录取时间;

3.满额招生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4.区教育工作办公室再次统筹学位。

随迁子女一次录取

8月13日8:00至14日20:00

1.未被初次申报学校录取的随迁子女,其监护人根据相关学校公示空余学位情况,选择申报学校;

2.监护人可登陆平台实时查看,于本时段内根据排名情况、家庭情况自愿调整报名学校。

随迁子女二次申报

8月15日

1.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积分排序录取随迁子女至满额,并提示未被录取的随迁子女关注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2.满额招生学校依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随迁子女二次录取

新生报到

8月中下旬

1.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打印、发放录取通知书;

2.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根据各自情况确定新生报到时间;

3.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组织阳光分班。

发通

知书

注:如遇特殊情况,具体时间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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