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当前位置是: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履职依据 >> 临高管办发 >> 正文
索引号 gxqdzbgs/2020-000014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临高管办发 发布日期 2020-05-12
成文日期 2020-05-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高管办发〔2020〕1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4.14德州乐陵市3名儿童溺亡惨痛教训,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现就做好全区防溺水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同志要具体抓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不断增强预防溺水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把预防溺水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二、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各镇街要针对本辖区实际,以村居(社区)为单位,通过村村响、宣传栏、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开群众会等多种渠道抓好防溺水宣传教育,在村(社区)、单位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要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村、每户、每人。针对农村留守儿童、无人监管孤儿、务工人员子女等监护缺失的重点人群,各镇街要督促村居(社区)、物业小区切实落实预防措施,杜绝孩子因监护不力发生溺水事件。(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是要通过高新区融媒体广播电视,滚动播防溺水宣传内容,加大防溺水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教育体育局)

三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学校利用家长微信交流群等渠道,将防溺水安全内容传达到每位学生家长,切实提醒未成年人家长深刻汲取溺水事件带来的惨痛教训,提醒家长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筑实防溺水第一道防线。(责任单位:教育体育局)

(二)迅速开展水域隐患排查治理

1、全面摸排登记。各镇街要迅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所有池塘、河流、水库、深沟、拦河坝闸、输水渠道以及农田建设项目等区域进行全面摸排登记,确保底子清、无遗漏。并将摸排登记表(附件2)于515日前,分别报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教育体育局。

2、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各镇街要建立健全安全巡查机制,逐级落实重点水域安全监管巡查防控责任,实行包干责任制,结合网格化管理,落实管理职责,在各村要设立防溺水监督管理员,加大对可能发生溺水事件危险区域的巡查力度,做到有人巡、有人管、有人防。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在人员易达区设立安全隔离带和防护栏(网、墙),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不安全涉事人员进行劝阻及教育,并记录填写防溺水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农业农村部门在负责管理的河流、水渠、水塘、水库及旅游景区等水域,督促管理单位(责任人)设立安全警示牌、安装隔离防护设施等,压实管理责任,开展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防护措施。规划部门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督导当地政府落实历史形成、责任灭失矿坑防溺水监管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抓好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宣传、警示和防护工作。建设部门加强在建建筑工程内深基坑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在建建筑工程内的深基坑、水槽、水池设立警示牌并落实防护措施,督促各物业公司严格管理小区内涉水区域,水池、景观、游泳池、明渠暗沟都要树立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加大巡查力度。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镇街要制定和完善防溺水工作的处置预案,建立抢险救援队伍,落实救生圈、绳索、救生艇等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并保持完好有效使用,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全力开展救援。请于520日前将本镇街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及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附件3)报区应急管理局和农业农村局。

三、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措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全区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调度、协调、通报各部门、镇街开展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二)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建立以应急管理局为牵头单位,政法委、宣传部、农业农村局、建设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发展局、消防大队、教育体育及镇街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应急联动机制,明确负责人及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宣传、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保障有效运行。请上述有关部门、单位将分管负责人及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电话于520日上午10点前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同时,各镇街要对辖区内各村居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采集及报送工作,并定期分析研判形势,一旦发生溺水事故,确保第一时间应急联动。

(三)建立预警预测和信息通报机制。各镇街、农业农村局、教育体育局要深入分析各类溺水事故发生的时段、地域、溺水原因等情况,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和预警,要通过事故警示,提示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让其主动远离危险水域,要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尤其是在节假日要强化家长(委托监护人)对学生安全监管的第一责任。要不断研究防溺水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保证防溺水工作时时有人问、处处有人抓,努力从源头上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健全溺水伤亡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涉及溺水伤亡事故及时报告。

(四)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溺水事件,防溺水安全应急小组立即启动,政法、公安、消防、镇街、学校、医院等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积极果断措施进行营救,学校及镇街和村居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村居、镇街要逐级及时如实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7109000)、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7109355)、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7109076)。镇街、村居和相关部门联动,做好对事件的善后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五)建立责任事故原因倒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镇街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各涉水区域监管人对防溺水工作负主要责任,要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一旦发生事故,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如属责任事故,对工作不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附件:1、临沂高新区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

   2、各镇街石塘、池塘、矿坑、河渠、水库、深沟、

     拦河坝闸以及农田建设项目(机井)等区域

     摸排登记表

   3、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及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表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5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临沂高新区防溺水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刘 佗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吴 宇  二级调研员

    崔荣军  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部长

成 员:赵景贵  罗西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四级调研员

    马腾飞   马厂湖镇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唐晓峰   教育体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级调研员

    尤伟生    社会事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四级调研员

    韩维广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四级调研员

    杨家胤    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局长、

         司法局局长

    刘 勇   党工委宣传部部长

    主学团   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尚海涛   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主持工作)

    赵修涛    规划分局局长

    韩士路   消防大队教导员

    许鹤腾  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体育局,唐晓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各镇街石塘、池塘、矿坑、河渠、水库、深沟、拦河坝闸以及

农田建设项目(机井)等区域摸排登记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所属辖区

(村居、社区)

具体位置

类别

代码

面积(亩)/长度(公里)

+深度(米)

是否设置警示标志(个)

产权

所有人

/承包人

联系电话

村居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村居

看护人

联系电话

1

 

 

 

 

 

 

 

 

 

 

 

2

 

 

 

 

 

 

 

 

 

 

 

3

 

 

 

 

 

 

 

 

 

 

 

4

 

 

 

 

 

 

 

 

 

 

 

 

 

 

 

 

 

 

 

 

 

 

 

备注:类别代码请填写:1、石塘;2、池塘;3、河渠;4、矿坑;5、水库;6、深沟;7、拦河坝闸;8、农田建设项目;9、其他。


附件3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及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

附件3-1          应急物资储备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保管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雨靴

 

 

 

 

 

 

 

2

雨衣

 

 

 

 

 

 

 

3

编织袋

 

 

 

 

 

 

 

4

反光背心

 

 

 

 

 

 

 

5

警示带

 

 

 

 

 

 

 

6

铁锹

 

 

 

 

 

 

 

7

绳索

 

 

 

 

 

 

 

8

警示条

 

 

 

 

 

 

 

9

三角旗

 

 

 

 

 

 

 

10

水泵

 

 

 

 

 

 

 

11

装载机

 

 

 

 

 

 

 

12

警戒灯

 

 

 

 

 

 

 

13

照明灯具

 

 

 

 

 

 

 

14

无人机

 

 

 

 

 

 

 

15

竹竿

 

 

 

 

 

 

 

16

救生圈

 

 

 

 

 

 

 

17

救生艇

 

 

 

 

 

 

 

18

对讲机

 

 

 

 

 

 

 

19

移动单兵设备

 

 

 

 

 

 

 

20

其他

 

 

 

 

 

 

 


附件3-2         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组别

(抢险救援、

后勤保障)

特长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附件【临高管办发〔2020〕1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防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pdf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