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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19-0000802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临高管办发 发布日期 2019-04-26
成文日期 2019-04-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高管办发〔2019〕2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现将《临沂高新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6日


临沂高新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

工 作 方 案

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38号)和临沂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临国土执监办〔2019〕1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加强对全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全面监管,落实各级政府自然资源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日常执法监管,严惩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区自然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二、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任务(以下简称“卫片执法”)。查处整改自然资源违法问题,科学准确评估管理秩序;依法依规实施约谈问责,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协同责任;评估基层日常监管和履职情况;利用制度的笼子对违法用地形成刚性约束。

三、职责分工

各镇街对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负总责,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工作。组织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做到机构、人员、经费、装备等保障到位,共同做好卫片执法工作。

国土资源分局负责卫片执法日常工作,组织业务培训,直接查处和公开通报典型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约谈问责建议;审查并上报全区卫片执法数据成果;负责对区卫片执法工作进行实地验收。国土资源分局要严格履职尽责,按照有关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对卫片执法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科发、财政、建设、规划、社发、农业农村、环保、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电力等共同责任部门(单位)要按照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严格落实共同责任机制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的意见》(临高工发〔2017〕14号,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履行共同监管责任,落实共同监管措施,有效制止、整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

纪委监委、政法委、法院、检察、公安等部门要落实《意见》精神,依据各自职能相互协助、配合和支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依法应当拆除、没收或追究党纪政纪、刑事责任的,依法依规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意见》精神,对本辖区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组织制止和拆除、复耕工作;对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违法案件,依法、及时组织落实强制执行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核查责任,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通过内外业对比、现场核实、合法性判定等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各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上报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和真确性。

(二)严肃查处责任,查处违法案件。要树立“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严起来理念,严字当头,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确保履职到位。要依据法定职责,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依法该立案的坚决立案,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移送的坚决移送。要突出重点,采取公开通报、联合查处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各镇街(单位)在卫片执法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上报数据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随机抽查、数据成果审核、实地验收等工作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严重(如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5亩以上,或一般耕地10亩以上)的,区党工委、管委会将即时开展警示约谈或启动问责。

(三)压实整改责任,切实消除违法状态。必须把违法行为查处整改落实结果作为衡量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敢于担当,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确需补办手续的,依法处罚后,从新从高进行征地补偿和收取土地出让金及有关规费;依法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对占用农用地的及时恢复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对属于其他执法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做好记录。各镇街要结合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抓好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违法用矿行为整改,积极消除违法状态,确保6月30日前取得初步成效。

(四)落实主体责任,严肃约谈问责。将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保护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是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镇街,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开展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较大、比例较高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较多或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自然资源日常监管保护不力,查处整改违法行为不积极不主动,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以虚报瞒报数据及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二是责令整改期限到期后,在考虑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和整改落实到位情况等情节的基础上,扣除已经履行监管和服务职责的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数量,对违法仍然严重、符合相关问责规定的镇街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启动问责。

(五)履行保护责任,开展日常执法评价。区国土资源分局要根据地方2019年每季度上报的卫片图斑核实情况和随机抽查结果,主要是卫片执法工作完成情况,图斑合法性判定的准确度以及违法行为处理情况,巡查、举报电话和微信违法线索举报核查等日常工作发现、查处的违法行为与卫片执法发现、查处的违法行为比对情况等,对地方自然资源日常执法情况进行评价,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图斑和线索核实、案件查处、违法行为整改落实等工作,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自然资源保护责任,及时发现并遏制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五、工作对象和工作方式

(一)工作对象。2019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18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和2019年季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图斑。

(二)工作方式。一是统一使用省自然资源厅卫片执法系统进行内业比对、实地核查、合法性判定等工作,省自然资源厅与自然资源部系统进行数据对接。二是对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涉及违法占用农用地、已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但尚未消除违法状态的,要单独标识为违法用地。已经通过拆除、复耕消除违法状态的,不得变更为新增建设用地;已经变更的,要在下一年度变更时退回原地类。

六、时间安排

(一)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

1.部署开展。2019年4月30日前,各镇街按照统一部署,制发工作方案,开展图斑核查和省自然资源厅卫片系统填报工作。

2.数据上报。5月7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卫片执法系统向市级报送卫片执法数据。违法行为整改落实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3.总结报送。6月10日前,镇街完成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任务并总结上报情况。6月20日前,完成全区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任务并总结上报情况。

4.约谈问责。7月15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适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警示约谈建议。依据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法严重、符合相关问责规定的有关情况,提出问责建议。

(二)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

1.部署开展。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与2018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同期部署开展。

2.数据上报和评价。7月10日、10月10日前,各镇街完成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图斑的核查,向区国土资源分局报送2019年第一、二、三季度卫片执法图斑核实结果。

3.整改和总结。12月25日前,各镇街完成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发现违法行为的查处整改,并落实到位。2020年1月5日前,向区国土资源分局报送2019年季度卫片执法工作成果和报告。

4.约谈问责。2020年2月15日前,区国土资源分局适时向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警示约谈建议。依据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违法严重、符合相关问责规定的镇街有关情况,提出问责建议。

七、其他事项

卫片执法工作中发现的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单独上报至区国土资源分局。

各镇街卫片执法工作方案于本方案下发之日起15日内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备案;开展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公开通报、责任追究的有关材料,于工作完成或启动程序后5日内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卫片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情况动态及时报送区国土资源分局。

附件:临沂高新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临沂高新区2019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剑峰 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吴 辉 市中院党组成员、高新区法院院长

高文韶 高新区检察院党支部书记、检察长

鲁守宏 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赵国亮 龙湖城区办事处(筹)

党工委书记、主任

杨家胤 政法委书记、信访局局长、

司法局局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季兰龙 科技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

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主任

石瑞峰 财政局局长

许鹤腾 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

聂振兴 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党组书记、局长

韩维广 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主学团 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德世 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成玉 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 飞 国土分局局长

赵修涛 规划分局局长

刘玉启 环保分局局长

吴兰广 马厂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赵景贵 罗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王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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