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02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办发 | 发布日期 | 2018-07-19 |
成文日期 | 2018-07-19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办发〔2018〕76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第二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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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部门(单位): 《临沂高新区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第二阶段工作方案》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9日 临沂高新区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区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和利用秩序,尽快恢复高新区建设用地报批,保障高新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平稳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济南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暂停部分县区建设用地报批的通知》(临国土执监办字〔2018〕25号)要求,对反馈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8月31日前问题整改率达到80%以上。 二、整改内容 整改图斑共两类:一是土地卫片执法监测的违法违规用地图斑598个2611.5亩;二是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又被占用图斑195个745.05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又被占用图斑全部包含在土地卫片执法监测图斑中。土地卫片执法监测的598个违法违规用地图斑中扣除176个不需要整改的民房图斑,应整改图斑共422个2349.1亩,其中已上报整改72个559.06亩,需继续整改350个1790.04亩。根据济南督察局反馈的问题类型,共分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堆放压占及平整场地违法、设施农用地违法及道路违法等。 三、整改标准 (一)堆放压占及平整场地类违法用地必须清理复耕到位。 (二)济南督察局审核未通过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复耕。 (三)济南督察局审核未通过的设施农用地违法用地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名副其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复耕。 四、工作步骤 (一)各镇街对堆放压占和平整场地类违法用地必须于7月31日之前全部清理复耕到位;7月31日前,对建筑物构筑物类违法用地教育、引导、督促当事人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国土等部门联合组织强制拆除。 (二)各镇街对各类违法用地8月15日前整改率必须达到80%以上。 (三)8月15日以后,区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步验收,做好迎接市级验收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要站在讲政治、促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认真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多措并举。各镇街要将整改工作摆上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综合运用好断水、断电等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政策指导、沟通协调、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汇总整改情况,定期向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申请销号。国土资源执法监管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全力推进整改。 (三)严格督导,强力推进。各镇街要严格整改标准,严把时间节点,高质量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数据造假和虚报瞒报;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强力推进整改。管委会将根据督导和验收情况,对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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