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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23-0000103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临高管发 发布日期 2023-03-22
成文日期 2023-03-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临高管发〔2023〕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授权马厂湖镇东部新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主体单位的批复
关于授权马厂湖镇东部新城区城市更新项目主体单位的批复


财政金融办公室、园区建设办公室:

你单位呈报的《关于授权城市更新项目主体单位的请示》,已经高新区专题会议(〔20239号)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临沂高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马厂湖镇东部新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和融资主体,实施临沂高新区桥上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二、临沂高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项目总体规划、资金筹集、安置补偿、建设运营等具体工作,实现项目自身平衡。

三、临沂高新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要按照相关规定,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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