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1-000007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发 | 发布日期 | 2021-09-08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发〔2021〕2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建临沂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法人有关事宜的批复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建临沂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法人有关事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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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一、你办呈报的《关于组建临沂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法人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二、原则同意成立临沂高新区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管理处,由王海波同志担任项目法定代表人(项目建设管理处主任)、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规定条件,组建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工程科、财务科、质检科、安全科、预防职务犯罪科。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建机构引入社会专业技术力量协助项目法人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三、你办作为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事宜,落实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工作要求,指导、监督项目建设管理处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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