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1-000006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发 | 发布日期 | 2021-09-01 |
成文日期 | 2021-09-01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发〔2021〕2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山东临沂临沂艾山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山东临沂临沂艾山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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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 你单位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临沂供电公司山东临沂临沂艾山220KV变电站110KV送出工程临时占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2个村集体林地0.0066公顷,其中涉及孙家岑石村集体林地面积0.0006公顷,涉及张家岑石村集体林地面积0.0060公顷。临时占用期限24个月。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要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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