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1-0000008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发 | 发布日期 | 2021-04-12 |
成文日期 | 2021-04-12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发〔2021〕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于临沂高新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的请示》的批复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关于临沂高新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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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未来科技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临沂高新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由你单位作为建设主体,负责建设、融资等,请严格按计划完成项目各项工作,保障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用水,助推乡村振兴。 二、建设完成后,通过国有资产划拨,移交你单位全资子公司临沂高新自来水公司,并实施运营管理。 三、请你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项目实施主体职责,确保服务质量,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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