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及高新区实际,经研究,决定废止《临沂高新区管委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支持企业发展“三补”政策实施意见》(临高管发〔2020〕11号)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通知。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1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