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20-000016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发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
成文日期 | 2020-11-2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发〔2020〕3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同意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桥至陆庄村道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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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办公室: 你单位使用林地申请材料收悉,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桥至陆庄村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报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批复。同意该项目使用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罗西街道3个行政村、马厂湖镇1个行政村,共涉及4个行政村集体林地1.7675公顷。 二、需要采伐被使用林地上的林木,可以依据建设用地等批准文件,按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 三、你单位要做好生态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禁超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破坏植被等行为,严防森林火灾。 四、本使用林地的批复不作为取得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你单位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依法及时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27日 |
附件【临高管发〔2020〕31号 关于同意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桥至陆庄村道路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批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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