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03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临高管发 | 发布日期 | 2018-12-06 |
成文日期 | 2018-12-0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临高管发〔2018〕39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下达列入关闭淘汰或退出化工生产企业名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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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各有关部门: 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违规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鲁经信原〔2018〕20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问题整改和“四个一批”工作落实的通知》(临化安转函〔2018〕4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和实际,经研究,决定将临沂高新区兰华甲醛厂、临沂玉山轮胎有限公司、临沂高新区润昌日用化妆品厂、山东丹化肥业有限公司、山东维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临沂益康有机农业科技园有限公司、临沂市罗庄区湖滨化工厂、山东维德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卢瓦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皂艳日用品有限公司、临沂金磺玉兰土壤改良有限公司、临沂高新区茂源农业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天鸿橡塑有限公司、山东德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兴胶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列入关闭淘汰(退出)化工生产企业名单,有关要求如下: 一、各镇街、高创中心、应用科学城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停水停电,设备拆除,余料废弃物清除,注销、变更或吊销工商注册等关停措施,确保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关闭淘汰(退出)工作,其中山东鲁兴胶业有限公司因手续齐全,新一轮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中”,关闭淘汰(退出)时间可延长至2019年6月底前。对于已完成关闭淘汰(退出)的企业,要完善“一企一档”,留存实行关停措施的影像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 二、科技发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环保分局、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不具备相应手续化工生产企业的关闭淘汰(退出)工作。 三、请各镇街、高创中心、应用科学城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关闭淘汰企业关停措施调度表》(见附件)盖章后报高新区化转办(管委会223室)。对于工作不力,行动缓慢,未完成任务的镇街、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省市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关闭淘汰企业关停措施调度表 临沂高新区管委会 2018年12月6日 附件 关闭淘汰企业关停措施调度表 填报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设备拆除”填写“已全部拆除”、“部分拆除”或“未拆除”;2.“余料废弃物清除”填写“已全部清除”、“部分清除”或“未清除”;3.“工商注册”填写“注销”、“变更”或“吊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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