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临委人组发〔2022〕2号)要求,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其他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申报条件
1.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2.具有一批有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良好市场前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3.具有以市场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成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环境和能力;
4.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
5.具有对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条件允许的还应具有工程设计、评估及建设的咨询与服务能力;
6.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激励和知识产权管理等管理制度;
7.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