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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操作细则
党工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3-04-26

政策内容

优化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流程,对纳入特聘范围的高层次人才,经核实认定后可采取专家评议、组织考察等方式予以聘用。

申报对象和条件

纳入特聘范围的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条件及范围应符合《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临沂市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的通知》(临人社规〔2021〕1号)要求。

办理流程

事业单位特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当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前就特聘人员条件、评议委员会构成、特聘工作程序、单位岗位空缺等情况与同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并按照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成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评议委员会。评议委员会均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

(二)组织评议。评议委员会对拟聘用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进行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和聘用岗位。

(三)公示。拟聘用人员及聘用岗位信息在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和《岗位设置管理手册》,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和岗位聘用手续。

所需材料

(一)《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登记表》

(二)《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聘用情况汇总表》

(三)《岗位设置管理手册》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工作日受理,按程序进行办理。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860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