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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经费操作细则
党工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2023-03-10

政策内容

对符合补助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经费投入给予最高6%的补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补助600万元。

支持范围和待遇

1.临沂市境内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和当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2.企业开展的研究开发活动符合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所属范畴,并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应积极填报研发统计数据;

3.年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较上年度增加且占当年销售收入的4%(含)以上,连续两个纳税年度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年销售收入2亿元(含)以下企业,当年度研发投入须占当年销售收入的6%(含)以上。

申领流程

企业向科技部门提出补助申请,审核通过后,确定补助对象与补助金额,公示无异议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所需材料

无需申请材料,科技部门根据已掌握的信息组织企业申请。

办理时限

6月至7月,时限1个月左右。

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联系电话:0539-757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