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可结合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支持对象
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等高学历人才,根据房产、所服务的单位驻地(含机关、事业、企业等,下同)、居住地等多方因素,以县区为单位,统筹解决其子女入学(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问题,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城区有房产,根据房产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就便安置。
2.城区无房产,但单位驻地在城区的,根据单位驻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3.城区无房产,但单位驻地为非城区的,根据其居住地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三、办理流程
1.高学历人才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需求;
2.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高学历人才房产、工作或居住证明等材料和当地工作实际,优先协调办理,提出安排意见;
3.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办理好入学手续。
四、所需材料
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房产或居住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介绍信。
五、办理时限
每年7-8月份集中办理。
六、责任部门及联系方式
高新区:
教育局基教科,联系电话:0539-7109960。
教育局学前办,联系电话:0539-7118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