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信用体系建设,对新获评省级诚信服务机构的,市财政给予5万元奖励。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新获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驻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审核拨付。市财政局审核确认,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到位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拨付给新获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
四、所需材料
1.新获评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书面申请。
2.确定省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文件。
五、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相关评审确认文件印发后30日内,工作日受理,按程序办理。
六、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就业人才中心市场管理服务科,联系电话:860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