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sj/2022-0000080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园区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规章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中孚厂站安全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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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全面加强天然气站区的安全管理,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临沂新奥燃气公司厂站管理。 第二章分则 第三条进站须知 (1)进站人员必须遵守站内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2)严禁在站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严禁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站区,进入站区必须关闭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4)进入站区的人员、车辆必须接受进站的监督检查,车辆则必须加戴防火帽。 (5)非本站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生产区,确因工作需要进入生产区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并由本站工作人员陪同,经登记、检查、教育后方可入站。 (6)严禁穿钉鞋入站,进入生产区域一律穿防静电服装。 (7)非消防应急需要,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动用站内任何消防设施和器材。 (8)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站内禁止拍照和录像。 (9)站内生产区域严禁骑摩托车及自行车。 (10)非站区工作人员,禁止操作站区内的设备、设施。 (11)酒后人员不得进入站区,严禁小孩或领小孩进入站区。 第四条进出车辆管理规定 (1)公司生产车辆和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进入的车辆,加戴防火帽后按规定路线进入站区,且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并按指定位置停放。 (2)外来拉送货物的车辆,管理人员要进行检查登记,加戴防火帽后方可按规定路线进、出站区。 (3)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必须在进入站区门口前下车,将车辆推入站区停放位置,并摆放整齐。 (4)危运车辆进出站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检查合格方能进出,进入站区前应将导静电接地线提起。 (5)停车后必须拔下车钥匙,锁好车,并采取防滑措施。 第五条LNG运输车辆管理规定 (1)进入门站严禁烟火,不能携带香烟、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手机必须关机。 (2)进入门站后到指定检查点接受门站人员检查,检查合格,填写进出站检查表后,按照指定路线缓慢驶入卸液点,车速不得超过5KM/h。 (3)进入卸液区必须劳保着装,严禁穿订铁钉的皮鞋及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装车区。 (4)在装车区严禁使用黑色金属(铁器)敲打,以防产生火花,必要时可用木、橡胶或铜榔头等。 (5)车辆进入卸液区必须携带防火帽。 (6)罐车进入卸液区,认真检查现场,确认附近有无明火。将罐车停放在卸液指定的安全作业地点,熄灭发动机并用手闸制动切断汽车电源总开关,同时在车底打好掩木。将充装点的接地导线与罐车相连,不允许有卸液作业时启动车辆或进行车辆检修。 (7)认真检查罐车所有的管道和管接头连接是否牢靠,阀门和电气开关的位置是否正确,确认压力表阀、液位计阀、三通阀处于接通状态,其他阀门为关闭状态。 (8)用金属软管分别与卸液点的液相管接口接通;如用法兰连接,法兰面之间应使用密封垫密封。 (9)在卸液时,要特别小心,不要碰到充卸液软管,防止冻伤(长时间与管路接触容易发生管路与皮肤粘连的状态)。 (10)卸液过程中,操作人员、司机、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随意起动车辆。 (11)卸液时,不得把容器内液体完全排净,必须留有不少于300Kg的余量,且余压不低于0.1Mpa。 (12)卸液完成后严禁司机、押运员及LNG车辆在站区内停留。 (13)如遇暴雨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卸液作业。 第六条参观学习管理规定 (1)参观学习人员需有公司人员陪同及站区工作人员引导,方可入站。 (2)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参观学习车辆一律不准进站。 (3)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接待参观学习人员。 (4)参观学习人员进站前要到警卫室进行登记,并由值班人员向参观人员发放防静电服,告知进站要求。 (5)参观学习人员必须将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交警卫存放,将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关闭。 (6)站内严禁吸烟。 (7)穿钉子鞋的人员必须穿带鞋套进入站区。 (8)参观学习人员应在参观学习组织人员或接待人员陪同下进站参观学习。 (9)参观学习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路线参观学习,未经陪同人员许可,不得随意在站内走动,禁止动用站内任何设备、设施。 (10)未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不准拍照、录像。 第七条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审批 1)入站施工队,应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人员佩戴进站工作卡,方可进站施工。 2)站内任何动火作业必须按照动火手续审批后,方可施工。 3)如有危险作业施工,施工队应预先做好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安全赋能群审批后,方可实施。 (2)施工标准 1)施工现场应设立护栏、路障、隔离带、警示灯等安全标志。 2)施工队伍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3)施工完毕后,施工队伍应立即清理施工现场。 (3)施工人员管理 1)施工人员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进站前安全教育,再由站区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进站安全教育后方可进站施工。 2)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站内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3)施工人员应着装整齐,严禁光背、赤脚等不文明行为。 4)施工人员禁止动用站内的各种设施。 5)施工人员严禁在站内随意走动。 6)施工人员进站前,由施工队长负责将本施工队人员名单(姓名、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以便必要时进行查找核对,如有人员增减,应通知场站管理人员。 7)车辆进出储配站,应控制车速,听从警卫人员指挥,注意安全。 8)车辆进出站时,车上人员应全部下车,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若发现有可疑之处,当班人员有权当场扣留,并听候处理。 第八条站区工作人员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熟练掌握本岗职责和操作规程。 (3)认真落实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管理维护好站内的各类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必须保证完好有效。 (4)熟知进站须知及站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严禁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站。 (6)在站内严禁吸烟。 (7)进入生产区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 (8)严禁穿钉鞋进站。 (9)严禁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 (10)操作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服、护目镜等)。 (11)禁止班前饮酒,禁止脱岗、串岗、睡岗等行为。 (12)熟悉站区抢险预案,做到“四懂四会”。 第九条站区保卫管理规定 (1)制定“四防”措施,责任到人。 (2)落实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坚持不定时对执勤、巡逻情况进行检查。 (3)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值勤“八不准”。 (4)熟悉巡逻区域、地段内的基本情况。如要害部位、重点目标分布、位置、地形、地貌、路线、工作死角情况等。 (5)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于值班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遇到情况要及时请示汇报。 (6)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盘查出入站区的车辆及陌生人,防止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7)站区周围杜绝各类火源,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值班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设施的具体位置及操作方法,定期组织消防抢险预案的演练。 第十条交接班管理规定 (1)交接班的时间 每个生产班结束之前半小时以内为交接班时间,接班人应根据生产特点、工艺情况在此时间内提前上岗接班。未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结束之前,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2)交接对象 交接班的组织工作,应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长或代班长负责。 (3)交接班的内容 班组运行记录;设备工作情况;各种阀门的开关情况;储罐的液位、压力的变化情况和进出气情况;本班次内发现并处理了哪些隐患问题,还遗留什么问题,重点应注意哪些部位;清点交接工具。 (4) 记录填写 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要有固定的书面格式,交班人要逐项填写清楚,接班人要详细询问、现场检查核实清楚后,由双方班长在记录上签字。 (5) 隐患填写 当班人员应完成本班次任务,本班次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在本班次内消除。如客观原因无法处理时,应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如本班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而故意留待下一班,或接班人实地检查设备运行工况与交接班提供的情况不符合、不清楚时,接班人有权拒绝签字,并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 (6)事故交接 在交接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由交班人负责。在接班人员签字接班后,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接班人员负责。 (7)填写规范 交接班记录必须书写工整,不得用铅笔填写,并要妥善保存好,不得涂改、撕毁,定期上交部门保存以备待查。 第十一条生产区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1)巡回检查分为站区领导组织的每日安全巡查和操作人员对本岗位的定时操作巡查。 (2)站区领导每1小时带领站区有关人员对生产设备、工艺管路的运行状况;操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各种安全装置和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一次安全和防火巡查。 (3)储罐操作人员每小时对罐区内储罐的压力、液位、温度和安全装置,及主要操作控制阀门进行一次安全巡查。 (4)机、泵操作员每小时对运转设备的电机温度、电流、声音和机器的温度、声音、压力、液位、油位与震动情况,以及与机器有关的系统设备和附件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巡查。 (5)装卸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装卸操作规程的规定,做好对装卸车辆的安全巡查,并加强与机、泵和储罐操作人员的联系配合,严防罐车、储罐超装。 (6)设备在正常运转状态及有车辆加气时值班运行人员必须按规定路线进行巡检。要求每1小时巡检一次,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听、闻、看、摸”(听:有 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常气味。看:有无异常情况。摸:有无异常温度和振动)。每小时抄表一次,读取设备的运行参数进行分析记录。 (7)当压缩机(组)处于非运转状态无车辆加气时,压缩机操作工须每小时对站内各种设备、管线等进行巡视检查,并按时填写巡回检查,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字迹清楚。 (8)准确记录设备的启停时间和设备启动时的运转参数及状态。 (9)起机前应检查压缩机曲轴箱油位(其油位不低于油标1/2处)。 (10)随时清理设备上的油渍,保持设备干净整洁,及时清理设备旁的杂物。 (11)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按操作规程和应急抢险方案进行处理,立即报告相关领导。 (12)每班员工应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13)电工在岗员工每班应对高压变电室巡检两次,读取各项仪表参数,并观察变压器及电容器有无异常声响。 第十二条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未经公司安全赋能群批准,不准随意拉线接电器设备。站区线路不准私自改动,如确需改动的,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由专业电工实施操作。 (2) 站区所属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变更必须按电力设计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任何部门及个人未经允许,无权进行任何电器设备的安装和变更。 (3)公司电工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检修与维护保养。 (4)电工在各类电器设备的作业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配电室必须摆设有关电工工具,门锁由电工专人负责管理。 (6)配电室的各种闸刀开关应悬挂安全标志。 (7)公司电工负责安装的各种临时电线,在使用终止后及时拆除。 (8)非上级检查和特殊紧急情况,非电工人员一律禁止进入配电室。 (9)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第十三条站区安全管理规定 (1)站内燃气设备应定期检查和修理,并采取防腐措施。各类阀门和管道保持完好,防止窜漏,凡明露管道、阀门及设备应每一年除锈刷漆一次。 (2)设备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每年应在雨季之前检测一次,记录保存在安全管理部门。 (3)站区道路保持畅通,不得随意堆物、占用。 (4)站区内应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除枯草、杂草。 (5)在防爆场所,必须采用防爆设施,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6)在雷电、暴雨时,严禁进行天然气等可燃气体放散作业等危险操作。 (7)凡防爆电气设备须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 (8)站内电源供电要求确保连续、稳定、安全。 (9)生产区内操作应采用防爆工具,当采用钢制工具时,应在工具接触面上涂抹黄油,以防产生火花。 (10)确保附属安全装置正常,并按期校验。 (11)做好生产、消防设备的防冻保温工作,及时排污、排水。 (12)加强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检查,保证灵敏可靠。 (13)定期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14)站内应在醒目的位置设立“进站须知”、“严禁烟火”等安全标志。 (15)应保持站区通讯畅通。 第十四条员工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1)站区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由站区上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岗位培训的主要内容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岗位操作规程及工艺流程。 (5)岗位工作特性。 (6)岗位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教训。 (7)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方法。 (8)应急预案的培训。 (9)培训对象 1)新进员工。 2)转岗员工。 3)换岗员工。 (10)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培训执行情况,并建立重点岗位员工培训台账。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国家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上岗。 (12)站区操作员工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班前布置、班中检查、班后总结,使安全教育格式化。 (13)重点设备或装置投产、大修,应在检修前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对重大危险性作业,作业前施工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能作业。 (14)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对专、兼职安全管理员、重点岗位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15)站区每月应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 (16)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培训不合格的员工一律禁止上岗。 第十五条重点部位防火巡视制度 (1)具有高度责任心,时刻保持警惕,不可麻痹大意,放松要求。 (2)按巡更系统要求以0.4小时为单位对厂区进行安全、防火巡视。 (3)巡视时随身携带对讲机、电筒等装备。 (4)巡视时,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对死角、暗角要加强注意,严禁走过场、走形式。 (5)对厂区外逗留人员要注意其动向,必要时上前进行盘问。 (6)对发生、发现的情况要及时报告,并与上级或同事取得联系,要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果断处理,注意自身安全。 第三章附则 大店、调度中心为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指导实施,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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