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16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投诉途径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马厂湖镇卫生院医疗投诉机制 |
马厂湖镇卫生院医疗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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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医疗投诉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工作,电话: 0539-2911906。包括政府热线、院长热线、服务监督电 话、投诉意见箱抄收的投诉信息(意见箱设在志愿服务台) 2.将患者或家属投诉的事由、意见、建议进行记录,并 告知答复时间,即时与其联系进行沟通; 3.将记录反馈给分管领导,督导科室负责人进行落实, 并将结果反馈给办公室; 4.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院委 会进行讨论,提出定性结论和整改意见; 5.由办公室在一周内将处理意见告诉投诉对象,如有不 同意见,同时告知其他解决途径; 6.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科室和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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