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15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检查检验 | 发布日期 | 2025-08-20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马厂湖镇卫生院检验科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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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本采集时间: 1.空腹抽血时间:7:00—11:00,特殊项目以检验科样本收取截止时间为准。 2.非空腹抽血时间:08:00—16:00,包括血常规、血凝四项等。 3.检验项目包括血常规、血凝系列、肝肾功血糖血脂、感染指标等。 二、检验抽血及体液检查流程: 医生开具检验项目后到收款室进行检验项目扣费 抽血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电子健康码)至一楼采血窗口抽血大厅排队抽血。 体液检查流程 持本人身份证(就诊卡、医保卡、电子健康码)至一楼体液窗口排队检查。 三、抽血注意事项: 1.有晕针晕血史者请提前告知。 2.早晨空腹采血,大部分检验项目要求采血前禁食12小时,否则会影响检验结果;但禁食不宜时间太长,否则会使部分测定值降低 3.抽血后及时拉下过紧衣袖,三指按压穿刺点五分钟直至不出血为止,棉棒请放入黄色垃圾袋。采血后24小时内不洗盆浴、不能游泳,不揉搓采血处。 4.采血前应避免剧烈运动、过度劳累、情绪紧张和饮酒、停用相关药物,应在输液、穿刺、手术、透析等诊疗之前采血,以免影响检验结果 5.尿液标本采集留取新鲜尿液及时送检,女性留取尿液时应避免月经期 6.粪便标本留取时,首先挑取粪便中的粘液或脓血送检 7.请自觉排队,避免大声喧哗 8.妥善保管好回执单、发票及缴费收据 四、报告领取须知: 根据报告回执单在化验单领取窗口领取检验结果(特殊情况可咨询医生或检验科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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