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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hsyfzj/2022-0000153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就诊须知 发布日期 2025-08-20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马厂湖镇卫生院就诊须知
马厂湖镇卫生院就诊须知

1、就诊患者应遵守就诊规则,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就诊患者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和喧哗.

3、就诊患者的饮食要遵照的医生决定,不能随便更改;院外送进的饮食,须经医生或护士同意后方可食用.

4、就诊患者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不得向医生要求不必要的治疗或指名要药;也不得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

5、就诊患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

6、就诊患者不得随意外出或在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生批准后方可离开。

7、就诊患者应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儿科患者无意中损坏物品,可以酌情处理。

8、就诊患者可以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贵重财物自行保管,严防遗失。

9、为了避免交叉感染,患者不得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视时间不能会客。

10、就诊患者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帮助医院改进。

11、就诊患者如有不遵守院规或违反纪律者,院方应给予劝阻教育,必要时通知其工作单位或请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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