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189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特需诊疗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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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一、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迅速、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病人,凡进入急诊科的病员,应无条件进行生命支持抢救。 二、对绿色通道病员,实行优先抢救、检查和治疗,一切手续由护理人员负责或协助家属办理。如需要会诊,应及时通知会诊科室,会诊医生应在10 分钟内到场。 三、绿色通道病员经急诊抢救后,病情相对稳定,需要住院者,由护理人员协助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务人员护送入住,同时做好交接班手续。 四、凡110或救护车送入我院的急危重病员,因无家属在场或费用困难,先开通绿色通道,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医护人员应及时做好费用催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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