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索引号 shsyfzj/2022-0000149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住院须知 发布日期 2025-08-05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医院住院须知
临沂高新医院住院须知

1.请一定保证挂号信息准确,如办理住院后发现错误需要修改,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证明。

2.住院预交金收取业务只能在住院处窗口办理。

3.临沂市职工医保患者入院3个工作日内,请持相关材料及医保卡去医院住院处办理入院登记,否则影响正常报销。

4.外伤患者请在入院1个工作日内去医院住院处告知受伤经过,确定是否属于医保报销范围,属于报销范围内的患者须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填写“意外伤害审核表”并签字盖章,否则影响正常报销。

5.商业保险患者理赔请咨询投保公司,因社会保险在我院直接报销的,请向住院处索要发票复印件等。

6.临沂市外各类医保患者入院后请及时与参保地相关部门联系,询问当地报销政策。已开通全国直报功能的地市,也需要现在当地办理手续后才可在我院直接报销。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