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 智能问答
索引号 shsyfzj/2022-0000167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健康教育 发布日期 2025-08-05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健康教育制度
健康教育制度

一、医护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及相关疾病知识的宣教。

二、健康教育方式

(一)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治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诊疗过程时,针对每位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生活水平及宗教信仰等做具体指导。

(二)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可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视频等形式进行。

(三)文字宣传:以健康教育宣传栏、处方、折页、图画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健康教育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一)门诊患者在分诊、诊治等各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其内容:传授相关疾病与健康知识,合理用药指导;对吸烟患者提供戒烟指导。

(二)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执行单》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签名。

(三)住院患者健康教育宣教内容:入院指导,如告知患者分管医师和责任护士,询问吸烟史,并对有吸烟史者进行戒烟指导;住院期间指导,如讲解疾病的一般常识、药物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检查治疗前健康指导,手术前后健康教育指导;出院指导,如出院后继续用药方法及康复知识,饮食、活动、休息等生活方法的要求及注意事项,及时复诊的重要性等。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