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hsyfzj/2022-0000262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依法执业自查 | 发布日期 | 2025-08-05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依法执业自查 |
依法执业自查
|
一、从我做起,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坚守正确的执业行为。 二、恪尽职守,廉洁行医,绝不以医谋私,竭尽全力除病人之痛苦,维护医术的圣洁和荣誉。 三、绝不以任何理由、方式,向患者以及家属索取、暗示和收受红包,做到廉洁行医,文明行医。 四、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和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五、患者或者家属主动给予的“红包”,要在第一时间(24小时内)设法退还,对无法拒收的“红包”,要及时上缴院办,做好登记,另设法退还。 六、对有损医院和科室形象的行为,个人将负主要责任,自愿接受医院的任何处罚。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