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iaoyuju/2023-000021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学生资助 | 发布日期 | 2025-08-08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
(一) 资助项目:免学费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资助标准:按照各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各专业学费标准确定.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学费标准高于公办学校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办理流程:普惠政策,学生无需办理手续。 (二) 资助项目: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办理流程: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评选条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评审、公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后,确定获奖名单并发送奖学金。获奖情况记入学生档案。 (三) 资助项目: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办理流程:每月9月30日前,学生填写申请表。经学校评审、公示,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予以资助。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