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iaoyuju/2022-000032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3-04-24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
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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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检查一次,不得漏检。 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 三、检查项目 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 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 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 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 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 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8.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 四、维修 1.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2.立即组织人员将能自己动手排除的隐患加以排除。 3.不能解决的马上联系施工队伍对隐患加以排除和全面整修。 4.维修完毕,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验收,做到万无一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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