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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jiaoyuju/2025-0000095 发布机构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招生信息 发布日期 2025-08-11
成文日期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2025年转学方案
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2025年转学方案


根据《临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临教函202533号)要求《临沂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临沂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临教基字〔2018〕3号)规定,申请转入的时间一般为每年暑假开学前两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转学工作流程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学生家长向校提出申请→学校对转入学生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学校集中向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提交转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各年级现有学生数、空余学位情况和拟转入学生名单、同时附学生家长提交的原始材料)→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审核转入学生名单→根据学位数积分依次录取→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等事宜。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所申请转入学校无空余学位的,可到相对就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或由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基础教育科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调剂转入;确因学位不足无法转入的,可待教育资源增加后再提出转学申请。

转学积分办法说明①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按实际入住时间计算。②按月计分,每月积1分,实际入住时间截至20257月。

 二、转学条件

     (一)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转学

     1.报名条件:①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②具有高新区户籍、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学区内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有住宅但达不到基本入住条件、未实际居住,或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未交付入住,不作为申请学位依据。

     2.所需材料: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条件中的自购房产,指适龄儿童本人或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58月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不少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具有高新城区户籍,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自有住宅的,在户籍所在片区学校能容纳的情况下,可按照户籍迁入时间积分录取;如不能容纳,由招生管理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在学区内调剂到其他公办学校入学。

     (二)其他情况

     居住佐证指:水、电、暖、燃气、有线电视、宽带等用量明细原始单据或在网上用量明细记录的截图打印。

  1.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材料)、结婚证、领养证等材料。

2.材料审核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原始单据、购房合同、居住佐证、《义务教育转学登记信息表》。

三、提交材料要求

高新区常住居民子女转学

1.条件说明:

①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家庭住房不一致,但自购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高新区家庭住房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

④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且户口在本房产);

⑤非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购房产的。

2.所需材料:

(以下材料均用牛皮纸档案袋装好,在封面上认真写清家长姓名、联系电话和孩子姓名)

 本地户口者:

1)提交孩子所在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将户主页、索引页、房权人户口页、儿童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如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收养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自购房产者:

1)提交孩子所在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将户主页、索引页、房权人户口页、儿童户口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如适龄儿童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提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收养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大产权房需要提供房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部门备案可查的购房合同或查档证明原件、购房原始单据、水、电、物业单据、《交房入住承诺书》等,政府拆迁还建的需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4)小产权房需提供购买协议、付款交易记录、村委证明,《小产权住宅信息统计表》(原件),律师事务所公证证明材料,水、电、物业单据等。

5)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交房入住承诺书》打印手写并按手印;

以上材料按顺序分原件、复印件两个文件袋装好,原件审核后带回,复印件学校留存上交。

四、材料上交时间及咨询电话

材料审核时间: 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工作日咨询电话:0539—2657062

24小时留言咨询:可通过临沂教育一码通留言咨询

 

 

五、温馨提示

1. 因转学涉及到学校学位,在学校登记上信息不等于学校已接收。学校需要审核家长递交的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结合学校空余学位提请报告到上级教育部门审批。确定接收学生意见后,学校会及时电话通知家长办理学生转学手续。2.六年级学生不在本次转学申请范围内。

2. 义务教育阶段在同学区内不准转学。

4.递交材料顺序与录取无关紧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即可。请把握好时间,过期不再办理。

 

 

临沂高新区实验小学

                             2025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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