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iaoyuju/2022-000017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教育体育工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安全制度 | 发布日期 | 2025-08-16 |
成文日期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区高级中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
|
一、体育课安全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带领学生到上课场地,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必须向体育老师请假,经体育老师同意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 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家长、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 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 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班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天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如“六一”等,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三、责任追究 成立课堂教学安全管理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教师安全责任进行认定,确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伤害发生的,如体罚、变相体罚、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上放羊课、中途离岗等根据情节轻重,追究上课教师的责任。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