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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lxjd/2020-0000427 发布机构 高新区罗西街道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 2020-12-25
成文日期 2020-12-25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请注意!高新区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请注意!高新区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临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专家组预测,未来几天我市空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不利,本地污染物累积叠加区域输送,将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决定于2020年12月24日12时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调整为红色预警,12月25日6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护提示

(一)儿童、老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二)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在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弹性教学等措施。AQI日均值达到500时,学校可采取停课措施。

(三)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车等方式出行。

(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加大公共交通运力,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四)工业、物流等企业最大限度减少运输量,降低排放量。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按照最新修订的清单采取应急减排措施,未纳入清单的企业按照清单内同类型同行业企业减排措施执行。

(二)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三)未纳入保障类减排清单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四)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五)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六)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七)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临沂市主城区(新西外环路、327国道、长春路、东外环路、南外环路连线形成的封闭区域)禁止总质量12t(含)以上国三重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其他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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