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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shsyfzj/2020-0000017 发布机构 高新区民政工作办公室
公开目录 预警信息 发布日期 2020-02-04
成文日期 2020-02-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应如何使用佩戴口罩
在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中应如何使用佩戴口罩

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 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 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 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 防止佩戴者吸入。

一、佩戴原则

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佩戴, 规范使用, 有效防护。具体如下:

(一)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三)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 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四)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 易引起窒息。

(五)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

无保护作用。

二、推荐的口罩类型及使用对象

(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在非人员密集的公

共场所使用。

(二)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效果优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推荐疑似病例、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在岗期间佩戴。

(三) KN95/N95 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推荐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人员使用, 公众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也可佩戴。

(四)医用防护口罩: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

及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三、使用后口罩处理原则

(一)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 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风险, 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佩戴的口罩, 不可随意丢弃,

应视作医疗废弃物, 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 不得进入流通市场。

四、儿童佩戴口罩的标准与注意事项

建议儿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GB2626-2006 KN95, 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的产品。儿童使用口罩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儿童在佩戴前, 需在家长帮助下, 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 以掌握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

(二)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 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 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三)因儿童脸型较小, 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

不建议儿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

(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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