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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anjianju/2018-000003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公示公告 发布日期 2018-12-04
成文日期 2018-12-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印发《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经营旺季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8〕3号)要求,区安委会确定在全区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现将《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

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工作,确保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通知》(临政办明电〔2018〕3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推动“打非”的深入开展。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区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全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今年12月起至2019年4月10日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4月6日)。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做好烟花爆竹“打非”宣传工作;二是安排镇街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三是重点加强烟花爆竹传统制作村居安全监管,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

第二阶段(2019年4月7日至4月10日)。重点督促各镇街、区安委会成员单位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总结。

三、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作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刻吸取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事故教训,切实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镇街、村两级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打非”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从各镇街、公安、安监、交通、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联合办公室,实行集中办公,合力抓好本辖区内的“打非”工作。区安委会将对“打非”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现象突出甚至发生事故的,要严肃问责。

(二)立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一是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二是严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储存仓库,重点查处是否采购纸箱、纸筒、效果件、黑火药、引火线等半成品、原材料,违规在仓库内进行非法加工组装活动。三是对有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前科人员和关闭退出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闲置厂房及重点人员,登门检查、逐人过筛,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四是严格落实烟花爆竹运输“两头查、中间堵”管控措施,加大装卸查验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未取得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运输非法烟花爆竹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从事烟花爆竹运输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安监部门要切实强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坚决落实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工作要求,严禁零售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和连片经营。要严把零售店许可审批关,从严控制零售店数量。

公安部门要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审查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严肃查处无证运输、跨市县运输销售和“一证多运”“少开多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依法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相关资质进行严格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市场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的监督检查,及时将不合格产品和企业情况通报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不合格产品和相关企业的处理工作。

城管部门要对烟花爆竹店外经营、燃放污染等问题进行严厉查处和行政处罚。

(四)依法严肃查处烟花爆竹各环节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行为的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进行倒查,务必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全面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116 号)精神,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力度和奖惩措施。各镇街、村居要以主流媒体滚动播出、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要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及典型案件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杜绝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按照《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七项制度的通知》(临政办字〔2018〕207号)要求,严格实行有奖举报政策,依照《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对烟花爆竹非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内容及时落实兑现举报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安全生产重中之重来抓。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亲自部署、带头检查,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不力,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扎实细致,务求实效。在“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精干人员,充分发挥基层安监网格特别是村级网格作用,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街镇、村居进行监督检查(“打非”期间工作车辆由各乡镇负责安排),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扎实细致,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予以处置。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打非”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并请于2019年4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涛;联系电话:7958763;

附件:临沂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临沂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职抽调人员名单

附件:

临沂高新区烟花爆竹“打非”专职抽调人员名单

1、龙湖办事处(筹) 苏东辉 18053902195

2、马厂湖镇 李大鹏 18763786156

3、罗西街道 类延卿 15069906593

4、公安分局 朱晓琪 13805496117

5、交通分局 徐家国 15315097571

6、安监局 曹 然 13563941466

7、市场监管局 孔秋爽 1358391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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