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mchz/2018-0000023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马厂湖镇 |
公开目录 | 安全生产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02-27 |
成文日期 | 2018-02-2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管线、施工、各分输点及用户燃气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
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管线、施工、各分输点及用户燃气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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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2月4日全市安全生产暨警示教育会议和2月5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临高安办发[2018]16号《临沂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镇燃气管网、设施、施工等安全运行,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属地、行业(领域)分工负责的原则,镇域内各燃气公司、相关责任单位,要深刻吸取临港“2.1”道路交通、临沭“2.3”金山化工爆炸以及外地事故教训,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管线、施工、各分输点及用户燃气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未按批准内容和范围建设,是否办理经营许可,是否存在违规经营,相应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等问题。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责令停工、停业,限期整改,各燃气公司、相关责任单位要落实好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对于重大隐患,要向镇政府安全部门及时汇报,并跟踪整治、逐一整改销号。 各燃气公司、相关责任单位要按要求深入开展燃气管线、施工、各分输点及用户燃气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自本月起,实行每月自行巡查和季度专项排查整治相结合,每季度工作结束,将本季度专项排查整治情况书面总结报送镇政府建设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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