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zb/2020-000025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
公开目录 | 权责清单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成文日期 | 2020-12-15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权责清单 |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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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依法依规行使赋予的经济管理权限,对所辖区域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负责管辖区域内相关企业、项目的经济发展管理服务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全面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开发区党的建设; (二)依据所在行政辖区国土空间规划,拟定开发区经济发展规划、财政发展计划、产业导向政策等,抓好经济建设、产业发展、财政收支、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园区建设、企业服务等经济工作。 (三)按权限做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工作,集中办理权限内行政许可事项及关联事项、收费事项,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负责开发区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协调。 (五)负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和资产运营质量,完善所监管企业审计监督体系,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六)负责辖区内经济发展相关统计工作,做好经济运行情况监测、分析,贯彻执行工业信息化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七)负责辖区内涉及经济发展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履行对代管镇街的经济管理职能,监督指导代管镇街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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