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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697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12345热线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问题 |
关于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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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高新区俄黄路与化武路交汇处石埠幸福里小区,该小区属于还建房,无不动产证,2019年9月19日,村委向小区物业收取物业费,市民表示还建房不应收取物业费,要求相关部门协商村委禁止收取物业费,请予以办理。 高新区罗西街道回复:经落实反映人反映问题不属实,自物业公司撤走以后并没有收取过物业费用,甚至有些业主正常水电费都不愿意交,现在村委人员正在收集证据准备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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