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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19-000053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12345热线 发布日期 2019-09-14
成文日期 2019-09-1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招生录取问题
关于招生录取问题

市民来电求助:其现居住在高新区罗六路双月小区西区,该小区划片至高新区二十八中,现该校以其丈夫的工作单位不在本辖区为由不予接收其孩子,市民表示前期咨询该校时未提前告知,要求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协调接收,请予以办理。

高新区教育体育局回复:根据《2019年高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临高管办发〔2019〕17号)文件要求:在高新区务工者,父母至少一方需要有我区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人社部门系统筛查结果为准),在高新区经商者,父母一方需持有我区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以税务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提供在房产部门或者社区备案的居住证明(地址需与居住证一致)。持有高新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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