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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524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12345热线 | 发布日期 | 2019-09-10 |
| 成文日期 | 2019-09-1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服务质量问题 |
关于服务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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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反映:2019年8月7日其驾驶助力车在高新区马厂湖镇马厂湖村村委办公室门前行驶,因村委设置路障导致市民摔伤,要求该村村委承担赔偿责任,请予以调查处理。 高新区马厂湖镇回复:接到从工单镇政府高度重视,已安排马厂湖管理区调查落实。经调查落实,反映人与8月7日因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摔倒并未撞到路灯杆,路灯杆在路边不存在围堵道路问题,且当时已报警处理,交警也到现场进行处理,现在反映人要求马厂湖村委给予合理解释。现村委正在落实路灯杆损坏情况,如路灯不能正常使用,村委将整合材料向反映人要求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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