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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226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12345热线 | 发布日期 | 2019-06-04 |
| 成文日期 | 2019-06-04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物业收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 |
关于物业收居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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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投诉:高新区俄黄路与启阳路交汇处马宅子小区,2019年4月份,物业向业主收取垃圾转运费,收费标准为一年360元,市民表示小区内无人员清理垃圾,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收费是否合理,如不合理给予制止。 高新区马厂湖镇回复:因前期小区没有物业公司,卫生差环境差,垃圾无人处理,楼道未人维修等问题,很多居民反映,为落实问题,村委专门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表决成立物业公司,收费标准已在大会通过,反映人可以到村委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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