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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19-0000125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12345热线 发布日期 2019-05-04
成文日期 2019-05-04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物业收商业及其他用电电费问题
关于物业收商业及其他用电电费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高新区马厂湖镇兰华工业园,该工业园内的物业要求业主按照1.15元/度缴纳商业用电费用,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是否合理。

高新区马厂湖镇回复:经调查落实,该工业园内有多家小型企业,由工业园内物业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因工业园内部小型企业用电量小且本身没有单独安装变压器,使用园内的变压器,工业园物业根据各业主企业用电情况及性质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有些小企业用电时段由于全部在高峰时段,电价相对要高,但没有落实到电价在1.15元的业主,已与工业园内物业公司联系,并将山东省物价局文件及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到该物业公司,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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