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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xqdzbgs/2019-0000144 发布机构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公开目录 12345热线 发布日期 2019-04-22
成文日期 2019-04-2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乱作为问题
关于乱作为问题

市民来电反映:高新区马厂湖镇皇庄村,2005年市民承包该村石塘,开采石料,向村委缴纳四年承包费119万元,2008年政府禁止市民开采石料,剩余一年费用,村委至今未归还,且村委禁止市民治理石塘环境,要求村委尽快归还剩余承包费并允许市民治理环境。

高新区马厂湖镇回复:经落实村委,市民在2005年至2009年承包该村石塘进行石料开采,期间在2008年公安部门对民爆器材进行严控,但并未禁止开采石料,在市民承包期内村委一直未收回该石塘属市民使用,直至承包期满,故村委不存在违约情况,市民反映退一年承包费问题,村委不予退回,如市民执意退承包费可走司法渠道进行解决。现该区域已过承包期且在复垦项目区内,需重新发包进行治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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