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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gxqdzbgs/2019-0000105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12345热线 | 发布日期 | 2019-04-08 |
| 成文日期 | 2019-04-0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关于医疗救助问题 |
关于医疗救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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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来电求助:高新区马厂湖镇皇庄村,市民家属杨德锋患有精神疾病,常年住院,家庭困难,要求镇扶贫办落实给予办理医疗扶贫救助。 高新区马厂湖镇回复:已与反映人沟通并告知,镇级扶贫部门没有办理医疗扶贫救助的权限,已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有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市民来电求助:高新区马厂湖镇黄泥岗村,其家属刘茂霞患有糖尿病、心肌梗塞等疾病,家庭经济困难,要求落实予以医疗救助。 高新区马厂湖镇回复:根据高新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低收入救助对象和因病致贫的家庭重病患者,个人花费总费用在经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理赔及其他商业保险理赔后,个人自负在2万元以上的给予救助。因反映人未达到政策标准,暂不能申请医疗救助。反映人如有疑问可到镇民政科进行详细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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